Aug 11, 2006

政治人物是否能夠代表2300萬人民?


壓倒性的得票率
狂剩任何一個選舉
哈哈!

Aug 7, 2006

關於虐貓事件的長期抗戰 (轉錄自ptt貓板,audition網友)

相信很多貓友都提到這起事件的關鍵了,修法,沒錯,就是修法。不
過我想修法只是第一步而已。但我個人認為,我們真正要的,應該是
整個社會觀念的扭轉。


修法不是單純的法律過程,還是一連串的政治操作。好比對自己選區
國會議員的不間斷遊說、對立法院的不斷施壓、對行政與司法部門的
長期監督,另外還有更重要的一點,持續地向社會大眾解釋、說明、
闡述「我們到底要什麼?為什麼我們在追求的一個『更完備的動保法
』是有助於台灣朝文明社會邁進的正面提升?」


這幾天下來,相信大家已經感受到主流社會對於我們貓友的反撲,「
不過是虐待一隻貓嘛」、「為什麼不去關心被屠殺的家禽家畜」、「
寧可關心貓狗小事卻不關心國家大事」。這些似是而非的觀念,很需
要大家在爭取動保法修法的過程中,一直不間斷地跟社會溝通與說明
,因為如果社會對於我們修法的訴求有所質疑,那在修法的過程中,
我們就會遭受到許多不必要的攻擊。這些是可以透過公民社會裡的討
論與說明來澄清的。


所以今天絕對不是去參加一下立法委員的公聽會、或是監督一下立法
院有沒有把動保法修法的提案排入院會就可以解決的。我們必須透過
各種可能的管道,去發揮我們對輿論的影響力。只有改變了社會,才
有可能改變法律與政治,不然就算動保法訂得再嚴,還是會有這種以
虐待動物(或人)為樂的變態者不斷出現。


我們怎麼樣讓這個社會學習不要以虐待、殘殺弱者為樂?這是我們試
圖與台灣社會對話的重要議題。


與社會對話的方式有很多種:懂社會學的可以分析動物權與社會進步
之間的關係;學哲學的可以為我們思考動物生命權的意義;學藝術的
或許可以根據這次虐貓事件做出一些作品(電影、音樂、繪畫、詩歌
都可以)。甚至你跟鄰居的歐巴桑、歐吉桑討論也是。


我們要的不應該只是改變法律,還應該改變社會的觀念。如果養寵物
讓我們變得比較慈悲、變得比較敏感,那我們可以不只是對我們自己
飼養的這些小動物慈悲與敏感,我們也可以對社會有更好的貢獻。


會把問題的層次拉到這麼高的層次(從法律拉到政治與社會),實在
是因為有不得已的考量:因為我人在高雄,我沒辦法殺去台北開公聽
會、也沒辦法沒事守在立法院前面去監督議事排定。可是我知道我可
以在高雄辦說明會、也可以去贊助高雄相關的流浪動物協會或組織。
當我們不把眼光侷限在「修法或立法」的層次時,我們才有可能把全
台灣愛貓(或愛其他寵物)的人團結起來,為我們的寵物甚至社會,
做出更多的事情。